2007/12/19

作者:丹妮尔·麦克莱伦

12月19日, 2007, 公布了《环球app下载安装》,修订了有关第三方/双重国民的技术援助和制造许可协议的许可程序. 发布技术数据不再需要额外的批准, 防御服务, 以及为北约的第三部分/双重国籍雇员获取国防文章的权限, EU, Australia, 新西兰, Japan, 和瑞士.

确定国籍时, 美国国防贸易管制部除了考虑公民身份外,还将考虑个人的原籍国或出生国. 个人必须实际位于其中一个国家内才能获得技术数据.

DDTC网站上的“准备协议指南”将进行修订,以纳入这一变化 2008年2月1日生效. 任何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参赛作品将被不予处理地退回:

  • 见《环球app下载安装》第10和22页, 插入以下声明:本协议(不/不)要求根据ITAR 124重新转让国防物品和国防服务.16. (Change or No Change见第22页)
  • 见《环球app下载安装地址》第15页, 申请人必须包括以下国际税务局规定的声明(如适用). 根据外国被许可人和/或分被许可人的所在地,第二和第三种说法可以同时使用:
    1. 如果不要求第三国/双重国籍: 本协议不授权向外国被许可方(或经批准的分许可方)的第三国/双重国籍雇员获取国防物品或转让技术数据/国防服务。.
    2. 如果申请不符合ITAR 124资格的第三国/双重国籍.16: 根据ITAR 124.8(5), 本协议授权外国被许可方(及其批准的分被许可方——如适用)的第三国/双重国籍雇员获得国防物品和/或技术数据/国防服务的再转让。. 授权的独家国籍列出了不符合ITAR 124申请资格的雇员的所有外国国籍.16. 在任何访问或重新转移之前, 员工必须签署一份保密协议(NDA),以引用该DTC案件编号. 申请人必须在协议期满后的五年内保留已签署的保密协议的副本.
    3. 如果申请符合ITAR 124资格的第三国/双重国籍者.16: 根据ITAR 124.16, 本协议授权外国被许可方(及其批准的分被许可方——如适用)的第三国/双重国籍雇员获取非机密国防物品和/或将技术数据/国防服务再转让给个人。. 授权的独家国籍仅限于北约, 欧盟, Australia, Japan, 新西兰, 和瑞士. 所有存取和/或再转让必须完全在这些国家或美国的实际领土内进行.

更多信息请访问:www.pmddtc.state.gov / dual_nationals.htm

目前,国务院正在审查和修改现行的《环球app下载安装地址》. 这里有一些关键的链接. 国务院表示,它将在今年夏天发布全面的新协议指南.

拟订协议的现行指引:

字版

PDF版本

拟备协议指引的更新:

Section 9.4、通过单独的许可证(DOC)出口硬件

Section 10.1、转授权(DOC)

协议菜单:

协议到期时间表

协议续订期限